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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杀虫公司,石龙杀虫中心,石碣杀虫所,石排杀虫所杀虫责任



东莞杀虫公司,石龙杀虫中心,石碣杀虫所,石排杀虫所杀虫责任:

1、按《东莞市鼠虫害防治条例》、《东莞市杀虫服务行业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要求,确保在承包期内服务的项目控制在达标范围内。

2、所服务的项目,应有承包前的现场密度检测记录。承包期间服务频次,双方约定每月消杀壹次。

3、上岗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杀虫技术操作规程,文明施工。

4、有责任建议和指导甲方防蚊、防蝇、防虫设施和做好日常虫害防治的巩固工作。

5、注意药物的使用安全,投(施)药时需要防护的部分,应向甲方提出,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。

6、所使用的杀虫药物按国家规定要有“三证”或使用全国或市爱卫会专家委员会推荐和认定的药物,药物物性属无害、低毒性质,能确保在合同期内不会出现技术性(不包括对方人为)的药物事故。若出现非人为,确属乙方灭虫药物所造成的药物事故由乙方负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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